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关于《屈原区城管局执法犯法选择性执法》的留言收悉。岳阳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服务中心将来信转交至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屈原管理区管理委员会立即责令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调查处理,现就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共屈原管理区委办公室、屈原管理区管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各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屈办发〔2019】20号文件,城管局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通行条件,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依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23年10月27日联合交警大队在媒体网站上公示了《关于在城区对违停车辆进行抄牌的通告》,自2023年11月13日起执行。
4月17日投诉人的车辆违规停放在屈汨大道严管路段人行道和盲道上,城管局执法人员对违反临时停车规定的机动车辆依法采取抄牌,对违反临时停车规定的无牌电动三轮车车主进行了劝导工作。
4月23日城管局对两名未佩戴摩托车头盔的执法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作出了书面检讨。
屈原管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4月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