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过核实调查,你于2023年5月20日在岳阳中化恒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春和景明”购买第8栋406房,向该项目团购账户付款9万(其中8万为房源意向款,1万的车位预付款)。该项目第8栋于2023年11月6日办理预售许可,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属于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其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经我中心工作人员联系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15点30与你电话联系反馈,公司已将该问题经协商解决。
感谢您对市住建局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12月12日
市住建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