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已于6月20日上午与市民电话联系,并告知小区业主有资格要求开发商或者承建商出示小区房屋的竣工验收报告。
感谢您对市住建局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6月20日
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