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申先生:
您好!您关于《异地医保报销》的留言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科室核实处理,于2023年6月21日电话联系您,现将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告知如下:
(1)异地安置、异地长期人员执行本地就医报销政策;
(2)异地转诊和异地急诊抢救直接结算的,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3)非急诊且未转诊的直接结算的,未按规定办理备案自行外出就医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的,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4)除危急重症患者抢救外,在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5)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回参保地就医的,执行本地就医报销政策;
(6)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转诊转院的,执行转院报销政策。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