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友杨娟在市长信箱留言办理情况的回复
网友杨娟您好!关于您咨询加装电梯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1、关于加装电梯需要满足的条件。根据《岳阳市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岳政办发〔2021〕18号)文件,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位于国有土地上;住宅楼层四层及以上非单一产权并已投入使用;住宅未列入棚户区改造和房屋征收范围及计划;住宅房屋主体结构安全,符合城市规划、消防规范标准要求。同意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所有业主是加装电梯的申请人,负责组织协调工程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实施、运行管理、维护保养等相关工作。经申请人协商同意,可以推举业主代表,也可以委托本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具备相应资质的电梯制造、安装、勘察、设计、施工企业或单位等代理上述工作。
2、关于政府的补助政策。岳阳楼区范围内2015年(含)前建成的四层及以上非单一产权城市既有住宅,于2018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依法依规取得许可手续或建设,2024年6月30日前建成且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和电梯使用登记的加装电梯,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每台补助资金10万元。补助资金申请需提交《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资金分配共同确认表》。
工作人员于12月26日与您取得联系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解释,您表示已知晓。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岳阳市岳阳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