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梦吟:
您好!来信已收悉!您咨询的产假规定回复如下: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因此,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享受158天产假,158天产假包括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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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