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悉市长信箱166580督办单后,高度重视,迅速明确专人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版)〉应用解释》的通知(湘卫法制发〔2016〕4号)文件精神,第二十一条规定的 “增加产假六十天”和“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天数连续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国家规定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98天,难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我局工资福利股已联系当事人,宣传、解释了相关政策。
特此回复。
岳阳市云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