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66034市长信箱留言办理的回复
廖女士关于你《城乡医保报销问题》信件已收悉,现将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父母年初在岳阳缴纳城乡医保费用,最近几年在广州,如何办理跨省异地结算的问题:
根据市级统筹文件第七十条规定,职工医保参保人长期(一年以上)异地工作或居住的,可按以下规定申请办理异地安置(工作)手续:选择安置地医保异地联网结算医院住院的,其医疗费用按参保地定点医院住院政策报销,安置地非医保异地联网结算医院住院的,其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与转外诊治人员相同;在非安置地定点医院住院的,其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与转外诊治人员相同;参保人异地安置(工作)期间可申请将个人账户余额提现。因您不是职工医保,所以不能办理异地安置。居民常住广东省可选择两种方式进行异地就医:外地就医可以通过线上(微信关注湘医保)或备案电话(0730-3177632)进行异地就医备案,享受就医地待遇。
二、广州生病产生门诊费用如何报销的问题:
目前没有城乡居民异地就诊的门诊费用纳入报销的医保政策。
岳阳市岳阳楼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