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于2022年4月1日出台,自5月15日起实施。《办法》第15条第5款规定: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空置房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物业服务费按不超过90%交纳。您对金茂物业未按照《办法》的规定打折收取空置费提出质疑。
《办法》第25条第2款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尚未到期的,物业服务及其收费标准等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到期后或终止解除后按本办法规定执行。请信访人自行核查所在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时间,如签订时间在5月15日之前,那么物业服务收费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感谢您对市住建局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9月2日
市住建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