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62609市长信箱留言办理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您《父母的医保卡是否可以缴纳子女的住院费用》的信件已收悉。现就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岳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试行)》(岳医保发〔2021〕19号)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医保经办机构为职工医保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以及协议零售药店购药费用。
本人账户资金暂时只可以用于支付本人住院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可以缴纳子女的住院费用。但《岳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即将出台,待该细则出台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岳阳市岳阳楼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