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啦啦先生: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就您咨询的住房公积金事宜现予回复:1、根据《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操作实施细则》第四条关于贷款额度的规定,即借款人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均还款额与家庭其他债务支出之和,不得超过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月收入的60%。同时,具体贷款额度根据借款申请人家庭的征信状况、家庭收入、年龄、房屋套数、房价等因素按照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60%综合判断予以审批的。2、办理商转公的借款申请人须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结清原商贷,已办理商转公贷款,不得自行提前结清商贷。在我中心审批同意商转公贷款申请后,申请人必须自行垫资结清商贷,待我中心拿到该房产的抵押证后,即将审批的商转公贷款打入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客户对我中心工作人员的回复和服务态度表示非常满意。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在工作时间拨打12329咨询热线,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提供解答!
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