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先生:
您好。你“关于医保在癌症治疗的相关问题”已经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现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一、癌症患者住院治疗,与其他患者一样,凭身份证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办理就医手续,如到外地就医,需要申请转诊转院,凭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外地医保定点异地联网结算医院就医。出院时直接在医院支付患者自负部分,医保基金承担部分由医院与医保结算。癌症患者出院后,需要门诊放化疗的,可以凭住院病历和出院诊断办理特殊病种门诊手续,享受医保特门待遇。出院后需要服用靶向药,在医保规定范围以内的,可以申请门诊特药报销。因涉及的内容较多也较复杂,请根据不同病人的情况,具体电话咨询0730-825124。
二、疾病治疗,不同的方法报销比例没有差异。但是用药和治疗超出医保目录的部分,医保不予报销。
三、我市执行全省统一的癌症靶向药政策,省医保局制定的《湖南省特药品种信息表》规定了89种大病特药的使用范围,里面包含了可以纳入医保报销的癌症靶向药的相关规定。要了解具体详情请查阅湖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1月29日印发的《关于执行落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网址如下:
http://ybj.hunan.gov.cn/ybj/first113541/firstF/f2113606/202102/t20210207_14424767.html
谢谢您对医保事业的支持。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