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您咨询的问题分别回复如下:
1.2021年9月1日起,新契税法开始实施,新法实施前后,我市契税法定税率未发生变化、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优惠税率未发生变化,没有改变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契税税负。即对于个人购买的家庭两套及以内的住房,依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享受优惠税率,其中,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按4%的税率征收契税。
2.多套房屋未办理房产证的,最先办证的房屋执行首套房契税税率。名下有多套房屋的,具体房屋套数以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缴纳契税需提供购房发票、购房合同、个人身份证件,夫妻共有的需提供结婚证,以上资料齐全即可办理契税缴税手续。我市中心城区契税缴纳在市政务中心契税窗口办理,其他地区在当地税务部门契税窗口办理。
详情可致电市政务中心契税窗口咨询,电话888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