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先生: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
就您咨询的住房公积金事宜现予回复:长金管(2021)6号文是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的文件,仅适用于长沙市。
1、职工在长沙市、省直住房公积金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因与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签约,可视同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住房公积金6-12期的对冲还贷。办理了商贷提取公积金,您需提供近一年的购房合同、登记日期为近12个月内的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登记证书》及其他相关购房资料办理公积金提取。
2、岳阳住房公积金提取请您微信关注“岳阳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查看2021年元月修订《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操作实施细则》,看您符合哪项提取条件,准备相应的资料办理提取业务。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在工作时间拨打0730-12329咨询热线,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提供解答!
最后,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