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一般废旧电池怎么处理?
市民您好:
根据2003年10月9日国家环保总局出台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目前,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旧电池”。常见的5号、7号等家用电池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技术要求,可随日常生活垃圾分散投放,无需集中统一回收。但是对于纽扣电池、电动车电瓶等铅蓄电池和镍镉电池仍需回收,如果量大的话,可联系专业收集人员处理,联系电话18908486796。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