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先生: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
就您咨询的住房公积金事宜现予回复:您配偶可以申请办理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如下:
①商转公贷款的申请人仅限于在本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商转公贷款需符合“保一限二禁三”的政策要求;
②原商贷仅限于在商业银行办理的购房(自住住房)按揭贷款,且贷款尚未结清;如果是以住房抵押为名义在商业银行办理的‘住房贷款’,实际上是消费贷款、经营贷款等类型的贷款,不得申请商转公;
③原商贷所购房需已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
④借款申请人必须先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才可结清原商贷,否则将不予办理;
⑤原商贷已正常还款12期以上,在还款期间没有出现累计3期(含3期)以上或连续两期的逾期行为;
⑥商转公贷款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原商贷的本金余额,具体可贷额度根据借款申请人的公积金汇缴金额、月收入、工作年限等因素综合计算;
⑦原商贷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原商贷的近6个月的还款记录(盖银行业务章);
⑨借款申请人需提供原商贷所有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一份。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在工作时间拨打12329咨询热线,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提供解答!也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岳阳住房公积金”通过刷脸登录了解您的个人账户信息及相关政策法规信息。
感谢您对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