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您好!
您致信市长信箱咨询“2020年初级会计合格人员的继续教育应该如何操作?”已收悉。现将情况告知如下: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湘财会函〔2020〕8号),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继续教育的形式: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不单独组织面授培训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无工作单位、自主择业、非会计类专业在校学生等其他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络培训。
参加网络培训的流程: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湖南省财政厅官网(http://czt.hunan.gov.cn/)“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继续教育相应窗口,自主选择网络培训机构,完成专业科目学习并经考核合格,获得相应的学分,系统将自动予以登记。参加公需科目网络培训的学员,可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网址进行学习。
感谢您对我局会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仍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730—8850163)。
特此回复。
岳阳市财政局
2021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