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女士: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2016版)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继续享受下列优待:(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照顾。
以上规定已明确表示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进行了指导,督促落实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规定。如果您因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没有享受到该待遇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岳阳市云溪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