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人民政府:
我是天成花园业主。我小区住宅楼一楼为“架空层杂物间”。现在部分业主对其用途产生不同意见:
有人认为面积稍大点的杂物间是“车库”,可停放车辆,杂物间门前道路不能泊车,妨碍了“车库”中的车进出。
有人认为,将“杂物间”来停车,住人是擅自改变用途,杂物间是用来放杂物的,不是用来停车住人的。
所以恳请政府有关部门解释一下:天成花园一楼建筑是“车库”还是“杂物间”?
徐斌: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经现场调查核实,现就您所述问题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所咨询的天成花园杂物间,原使用功能为储藏间,由业主购买后,可由其自主使用。
特此回复
岳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