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女士:
您好!您在 “市长信箱”中的留言:“您家人2020年度住院费用超最高结算限额申请提高额度重新结算”已收悉,我局组织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相关科室就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岳阳市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岳政发〔2012〕15号)文件精神,一个医保年度内,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住院,统筹基金和大病医疗互助实行最高结算限额制度。超过最高限额标准的费用由个人自费。基本医疗保险年度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政策导读:
通过系统查询您家人蒋先生医疗费用,2020年费用已经超过统筹基金和大病互助医疗最高结算限额。超过限额部分由个人自费,不能申请提高额度。
已与您电话联系且详细解答相关政策,您表示理解。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