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咨询投诉 > 信件查看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浏览量:6466次
 
可否动用公积金维修自住房
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事项咨询
写 信 人:张宏
写信时间:2020-12-16 09:39:45
信件回复:

张宏: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

首先维修自住住房是不符合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需准备以下资料:1、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2、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3、家庭关系证明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户籍证明原件);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登记日期10年以上《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鉴定等级为C或D级),如鉴定报告由第三方具有房屋安全鉴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应提供该机构的相关资质证明,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住房主体工程已开始动工建设的资料,近12个月内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近24个月内的规划、国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翻建的行政审批资料,以及管理部出具的调查报告;5、翻建或大修合同、工程预算或费用支付凭证原件;6、提取申请人个人的一类银行卡。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在工作时间拨打12329咨询热线,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提供解答!

回复部门:市公积金中心
回信时间:2020-12-22 16:06:51
满 意 度: 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