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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住房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事宜

近期,我在《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和明确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通知》岳住委(2000)6号文件上看到,提取公积金方面新增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业务。请问,以上具体政策是否落地?如果落地了,需要什么手续才能办理提取业务?

写 信 人:云跃
写信时间:2020-11-18 14:57:55
信件回复:

关于市长信箱的回复

 跃女士: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

就您咨询的住房公积金事宜现予回复: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已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

申请办理加装电梯提取业务的小区(楼盘),须符合岳阳市住建局《岳阳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岳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中对改造范围、改造方案等方面的规定。

提取时效的规定:以竣工验收文件日期为准的近12个月以内可申请提取。

提取所需要的资料:1、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2、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3、家庭关系证明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户籍证明原件);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竣工验收文件;5、提取申请人家庭(夫妻、未成年子女)此次增设电梯的既有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已办理商业贷款的提供复印件;6、住户已经签字的费用分摊书面协议,支付分摊费用的发票(收据)原件;7、提取申请人个人的一类银行卡。

限制提取的情况: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为他人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以及账户处于冻结状态不得提取;加装电梯的住房配偶方有产权份额的,按产权份额限制提取额度,配偶方无产权份额的,不能办理提取。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在工作时间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服务!

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回复部门:市公积金中心
回信时间:2020-11-20 09:06:21
满 意 度: 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