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本人曾于2020年9月9日向市长信箱反映过城管车辆和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违反交通规则的问题。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20年9月21日给出的答复是:“我局责成市城管支队对该名驾驶员及管理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执法车辆管理,规范车辆停放……”
请注意:城管局的处理方式是;对相关车辆和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那么请问你们:为什么对没有办法停在停车位上的,而且没有影响车辆和行人的普通市民一律采取野蛮式的抄牌、罚款形式?是不是双重执法标准?是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本人咨询过交警部门:禁停路段临时停车超过60秒的就构成了违停,依法计3分,罚100元。更何况相关城管车辆是停在了公交站内,而且据城管局自己的人员说停靠时长约5分钟。难道只是“批评教育”就可以解决问题了?是不是应该和广大人民群众一样接受处罚?
对于反映过的“城管车辆临时停靠马路旁,并有执法人员在马路旁进行交谈”的行为,城管局在9月21日的回复中并没有给出处理方式,是否也违反交通安全法?至少对执法人员的形象有损吧?
对于五里牌东路琵琶王立交桥至东升小学路段停车难的问题。本人反映过四次以上。城管局在2020年9月16日给出的答复中并没有给出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只是强调加大执法力度、不宜设置临时停车位等。试问:老百姓停车的地方都没有,为何能让老百姓规范停车。请你们注意:不是老百姓想违停,而是作为政府部门的你们没有给与老百姓停车的位置!你们加大执法力度,只会在老百姓心目中更加野蛮、粗暴!
本人多次反映的城管执法问题,为何没有在网上公示?是问题太尖锐?还是城管本身执法不合理?
诚切恳请相关领导引起重视。切实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