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旭先生: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
就您咨询的住房公积金事宜现予回复:如果您购买家庭的首套房或二套房,那么可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的业务,但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款且提取后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至百位以上的余额。
接下来为您介绍一下购买现、期房提取所需的资料:
(一)必备资料
1、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家庭关系证明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户籍证明原件);
4、登记日期为近12个月内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协议)、已付购房款发票(收据);
5、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工作地和购房地(必要时可增加户口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以职工家庭为单位的《不动产套数证明》和《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地产主管部门的信息数据已整合的,只提供《不动产套数证明》),此项证明属岳阳市内的由提取申请人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获得,属岳阳市外的由提取申请人自行提供;
6、提取申请人个人的一类银行卡。
此外,限制提取的情形有:职工夫妻在当地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为他人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以及账户处于冻结状态的,住房公积金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用于偿还本笔贷款或所担保的贷款;赠与与继承不属于正常购房行为,不能办理此项提取;所购住房配偶方有产权份额的,按产权份额限制提取额度,配偶方无产权份额的,不能办理提取。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在工作时间拨打12329咨询热线,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提供解答!
最后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