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帆女士:
您好!您在 “市长信箱”中的留言:“农村医保转成职工医保”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陶海已于2020年5月15日16:20电话联系您。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岳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岳政发〔2017〕8号)规定,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居民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根据《岳阳市社会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岳人社发〔2012〕189号)规定,参保单位、参保人未足额缴纳或中断缴纳医疗保险费又不按规定签订缓缴协议的,自欠费之日下月起按有关断保规定处理。参保人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可继续使用其个人账户余额。
二、华容县农村医保可以代办,需代办人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华容县医保中心办理停保。农村医保和职工医保属于两种性质的保险,农村医保和职工医保年限是不能合并计算的。
三、职工医保断交后会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可继续使用其个人账户余额。申请人可以选择继续买农村医保或者买灵活就业医保。
三、如您还需要咨询相关问题,请致电我局基金征缴科,联系电话0730-8251718。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