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看雪朋友:
您好!您发布的“关于自来水公司代收垃圾处理费的问题 ”的信件我公司已收悉,现经岳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核实处理后,回复如下:
根据岳发改价商[2016]454号《关于调整主城区阶梯水价比例和自来水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和岳发改价服[2019]25号《关于切实推进全市城乡污水处理收费改革工作的通知》,我市城区市政供水现行水价如下:
项目
水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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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
(含原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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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
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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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
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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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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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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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民生活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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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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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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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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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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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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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对已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征收5元/户.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对未抄表到户使用总表的居民用水户按用水量0.30元/立方米标准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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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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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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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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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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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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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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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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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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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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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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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居民生活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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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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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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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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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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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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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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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服务性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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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种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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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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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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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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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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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我公司人员上门核实,用户反映一户人家的车库、杂物间、住房单独设表确有其事。协调后达成一致,用户可将报告提交至我公司城东供水分公司,届时每户只收取5元/月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特此回复
岳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