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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中已隔离十四天以上,办理不了证件

您好!我们一家三口于腊月二十八乘坐高铁从石家庄到达岳阳,途经武汉市,停车十分钟不到,现十四天以上,体温正常,无任何肺炎现象,且本车未报出有肺炎情况。请问可以办理手续离开吗?我们是湖北籍户口,但近期未回过湖北,工作单位均已开出证明。在镇上办理手续时提供了单位证明,火车详细信息,可被因为是湖北籍人员被搪塞,不予以办理手续。请问有明确的离湘规定吗?如果有请问我们是哪条条件不符合?谢谢

写 信 人:
写信时间:2020-02-07 16:17:44
信件回复:

网友李女士:

您好!您于2020年2月7日通过市长信箱反映您是湖北籍户口,乘高铁途径武汉回乡,在居家隔离满14天、工作单位开具证明的情况下,三市镇工作人员以您属于涉湖北武汉人员为由不予办理通行证的信访件我镇已收悉。收到信访件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排我镇主管医疗卫生的政协联络办主任戴崔平同志牵头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平突发公卫指令﹝2020﹞25号文件规定,全县自指令下发之日起(即2020年1月29日)实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六级隔断”措施(严禁与防疫无关人员流动),并暂定此措施实施至2020年2月8日。

2月8日,因确实存在各地逐渐复工复产,又有部分涉湖北武汉人员提出外出经商、务工、上班的申请,我镇经请示上级指挥部,原则上对于满足以下条件的涉湖北武汉人员,经镇村两级审批、三市卫生院体检可予以通行:“1、必须已满15日隔离期;2、村级、办村干部、村医必须按程序核实(核实是否满期),出具证明;3、必须到三市卫生院体检专区进行体检,由卫生院出具体检合格证明(绿卡);4、必须是从我镇单边出行”。经我镇工作人员与您沟通,得知您已于2月9日按照程序获得我镇开具的通行证明。

防疫期间,各地政府可能都采取了不同的防疫举措。鉴于李女士您属于涉湖北武汉人员,可能在通行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遇到不予通行的情况时,建议您拨打12345咨询当地的通行条件,以便于您能按时返工。

特此告知。

三市镇人民政府

2020年02月11日

回复部门:平江县人民政府
回信时间:2020-02-11 15:18:43
满 意 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