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有几个问题想要咨询一下有关部门。
我于2018年在钢球厂租了一套房,起初钢球厂是没有所谓的物业停车费用的,后来由钢球厂的一些老职工自发组织成立了一个物业管理委员会,也不知道是否具有合法性。之后因院内新开发的小区占用过多的停车位置所导致去年安装了新的栅栏,物业管理委员会开始收取停车费,开始我并不反对,因为我也是有车上下班,栅栏装上之后确实车辆也比原来少了一些。但是从2020年1月1日起,又要开始收费,开始说是一年一交,我所交的钱时间还未到一年又要交?也没有协议合同之类的文件。去年360元/年,里面包含卫生费,停车费。今年除了360元/年包含的费用,还加了一项什么自治费180元/年?这我就很纳闷了,物业管理委员会规定费用的依据是什么,有没有合法性,这样他们说多少我就得交多少的行为和地方势力有什么区别?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调查落实,给我们钢球厂住户一个答复!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