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在市一医院开了几幅吊针药水。
因为巴陵西路的“岳阳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离家比较近,所以我选择去这里打针。
但晚上8点去打吊针时,他们的内科主治医生“白晨曦”却以有一定安全风险为由拒绝为我开打吊针的单子,要求我必须去一医院打吊针,甚至建议我路边上的小诊所打吊针。东茅岭一医院那边,大家都知道,各种堵车、各种难找车位,最后不得已,在路上花了个把小时,才打完了只需要打半小时的吊针!
我一直以为,大医院是解决大问题的地方,国家开那么多的社区医院,就是为了解决我们老百姓小问题的,就不用去大医院排队解决小问题了。
我这个病,就只是治疗支气管炎的,前一天还在这里刚打过,今天一医院开的处方单也有,这些情况我也跟这位医生说明白了,值班护士都打照面好几次,都已经认得我了,而且我也说愿意签“药品自带,后果自负”的单子,但他却以有一定安全风险为由,死活不同意。
请问相关监管部门:
1、社区医院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2、如果社区医院,在处方单齐全,一医院也建议就近到社区医院打吊针,患者也愿意签署“药品自带,后果自负”的单子情况下,还以有安全风险为由拒绝患者的就医请求,请问是否合情合理合法?这位医生是否对于行医这个职业的安全问题,是否太过敏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