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拉女士:
您好!您在岳阳市市长信箱8月10日关于“关于生育险咨询”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现回复如下:
岳阳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于2017年合并,两者采用同一缴费基数。只要符合国家法定生育条件,能提交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证明的,均可享受同等政策。我市生育医疗费用以及合并症、孕产期因其他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生育病种限额规定归并为20个单病种和项目付费报销管理,没有固定的报销比例。女职工每天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之商。
热忱欢迎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
岳阳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