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将岳阳市市场监管局的反馈回复如下:7月2日下午3点,我局组织消费者代表9人,经营者代表3人调解此次群体性消费纠纷,经过5小时调解,双方达成如下意见,由法人代表周红指定委托人周昀签署承诺书:一是按办卡时间退款,且无条件全额退款;二是7月6日付第一次退款,7月10日前支付退款累计50万元;三是7月20日前再次支付退款50万元;四是7月31日前支付完要求退款的款项。经营者将通过电话联系消费者告知具体退款时间、地点及方式。
目前我局已向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教体局等汇报了岳阳氧吧健身有限公司收取预付款消费纠纷的处置情况。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关于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消费纠纷的处理,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是调解,调解失败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在预付卡的管理上,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商务部门负责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工作。对于销售健身预付卡的行为,国家没有明确法规禁止,“法无禁止即可为”,我局无权监管。另外,游泳健身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需经体育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建议相关部门加强行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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