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哥:
你好!转来的市长信箱反映事项(编号11962)已收悉,该事项是市民阿哥咨询“养老金涨幅”的问题,接到此信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34号)精神,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为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
二、调整标准
(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二)在(一)项调整基础上,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原因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一)(二)项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140元的,按140元调整增加。
(三)在(一)(二)项调整基础上,对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对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2019年7月31日以前完成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工作。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