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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平江县长寿镇金龙村人居环境整治方案

市长先生您好,我是平江县长寿镇金龙村的村民,想问一下我们村拆空心房是否有补偿,是不是补偿后给政府收回,还是归以前的房主,补偿后还能在原拆空心房地基上建房子吗。补偿是怎样补法的。什么样的房才有补偿。谢谢!

写 信 人:谭扩军
写信时间:2019-06-03 13:48:13
信件回复:

谭扩军同志:

您好!您于2019年6月3日通过《市长信箱》咨询“长寿镇空心房拆除补偿政策及宅基地归属权。”一事的信访事项我镇已收悉,领导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空心房”整治相关政策,我镇统一标准实行“八不补”,即对“一户多宅”的不补;未还垦复绿的不补;屋顶坍塌、残垣断壁的不补;企业闲置废旧厂房不补;原址重建或待建的不补;违建房的不补;已享受或将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棚改旧改、移民、地质灾害避险等政策的不补;列入国家工程项目和招商开发项目征拆范围的不补。

重点突出“七先拆”,即国家公职人员先拆,“两代表一委员”先拆,党员先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先拆,已享受政策的先拆,主要交通道路沿线的先拆,明显影响村容村貌的先拆。

拆除后的宅基地归原户主所有,若当事人想在原宅基地上继续建房或其他用途,需到长寿镇国土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感谢您对基层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特此回复。

2019年6月5日
回复部门:平江县人民政府
回信时间:2019-06-05 14:44:35
满 意 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