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晓峰网友:
您好,来信已转到市交通运输局,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投诉后,我局立即责成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支队)进行核实和处理。
1、2019年5月24日上午,支队驾培所工作人员专程前往洛王驾校,约谈了该校负责人,通报了您反映的相关情况,并现场与你电话联系,但当时无法接通。下午14时50分左右和您取得了联系。经核实,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学员自行在驾考中心预约补考并缴纳考试费用参加考试符合相关驾考规定,且在并未实际接受驾校再次培训的情况下,驾校不应再向学员收取其他费用,更不能以此为由扣留学员参加考试的档案资料。洛王驾校胡一梅校长已与您取得联系,承诺不向学员收取不合理费用并加强对教练员的管理,双方约定在下周内无条件向您提供考试档案。您对相关协调处理意见表示同意接受。
2、交通运输部门将继续加强驾培机构的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监管,坚决打击驾培机构及教学人员索、拿、卡、要等违规行为,竭力为学员创造良好、和谐、公平的学习环境。
3、欢迎学员和市民朋友对驾培工作进行监督。学员在学习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直接向支队驾培所反映,联系电话:0730-8723165;联系人:黄立,13975061555;周永乐,15073000009。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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