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
现有注册商标连续两次获评为“湖南省著名商标”,依据《湖南省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以在其著名商标注册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上使用“湖南省著名商标”标志。所以在产品包装上印有“湖南省著名商标”字样。
现著名商标有效期已到且不再受理续评,由于近年市场不景气,产品销售变缓,尚有部分在有效期内印制的包装材料没有消化完成。现阶段民营企业举步维艰,报废这些包装材料实属资源浪费,增大民营企业负担。
为此,特向贵局特出咨询请求:能否延期使用在有效期内印制的包装材料,为盼!
此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