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该来信中市民“中年大叔”咨询在征收地区兄妹户口是否可以合户的有关事宜作出如下回复: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并依法拥有私有房屋所有权或房管部门直管住房等公有住房使用权,与家庭成员共同居住或单身居住在该房屋的公民,可在该房屋所在地址产为家庭户。同是按照第八条规定:无房产证的合法建造房屋,不能进行房产分割,但村、居委会证明分户人确实在此居住且已与原户主分家生活的,或者分户人员已申请到新的宅基地或建房许可的,可以办理分户手续。所以市民“中年大叔”提出与其妹合户的事宜,首先其房产要有合法的所有权,其次要村、居委会和社区民警要核实其兄妹确实居住生活一起,方可合户。
特此回复。
岳阳楼公安分局
2019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