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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金龙镇“山湖鹭岛”楼盘物业公司拒绝兑现卖房广告承诺

有关部门领导:

您好!

2018年5月为在湘阴县金龙镇(原街头铺镇)长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楼盘“山湖鹭岛”购买住房一套。该公司的物业公司-广州市悦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拒绝履行卖房时广告宣传的减免一年物业费承诺,强行逼迫住户缴纳第一年物业费,否则不予交房。按照与该公司约定,今天1月1号我们至物业办理收房手续,物业临时拒不履行承诺,玩文字游戏,强词夺理,把原宣传和承诺的“减免一年物业费”私自解释为:减免第二年物业费,第一年必须缴纳物业费否则不能收房。

今天收房时该公司售楼人员依然承认并开具了《赠送物业管理费承诺书》,承诺书上明确写明赠送2019年2月至2020年1月的物业管理费。但物业公司蛮横无理,声称与售楼部财务分开,物业费收取由物业公司说了算,第一年物业费必须缴纳否则别想收房。对于物业突然强行要求缴纳费用的举措该公司拿不出任何文字、图片证明材料,事先未告知任何业主,态度极其蛮横霸道,l f

附件1:6D99F139-64A5-4E0F-A642-D26F20A9A36A.jpeg

附件2:2FED6CFA-664E-48B5-9264-05FB72B44E49.jpeg

附件3:EE0CA96E-DD34-412A-8004-BAE57A81D678.jpeg

写 信 人:mo mo
写信时间:2019-01-01 17:52:56
信件回复:

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金龙镇人民政府已跟“山湖鹭岛”小区悦禾物业公司负责人对接好了,赠送的物业费第一年由开发商垫付,第二年再由户主自己交,且以后物业愿意上门服务收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县房产局已督促该小区悦禾物业服务企业与您沟通按规矩办理好交接手续,该物业服务企业同意接受该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金龙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4日

回复部门:湘阴县人民政府
回信时间:2019-02-14 14:37:23
满 意 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