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金辉先生:
你好,您反映的建房问题应该是岳阳县公田镇大塅村小湄片的何望星,该户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了解决住房保障,年初建议实施易地搬迁,但该户没有意愿搬迁安置,强烈要求在原址实施新建,由于距离铁山水位线不足50米,属于控建范畴,公田镇政府多次做工作,并下达了停建通知书,库区建房有严格的规范和程序,我镇和县铁山水资源执法局多次上门做解释工作,另外根据《水资源保护法》也明确规定一级饮用水源地不能建房,所以希望何先生能理解。您反映的水利秋冬修的政策是:分级负责,民办公助。组里修塘以组为主投资投劳,即谁受益谁负责,镇里可以提供技术指导,可以在整修完成后根据工程情况给予适量的奖补资金。但山塘必须纳入该村的秋冬修计划上报镇里,完工后要接受镇里组织的验收,验收合格才下拨奖补资金,根据调査此塘原灌溉面积较大,后库区水淹没导致该山塘灌溉面积仅8亩左右,原小湄村干部2016年曾经作为山塘项目向镇申报,因不属于骨干山塘只有5000元补助,经何塘组初步预算塘堤护坡、塘内清淤所需机械费、材料费等约3.5万元,组内认为所差经费无来源,一直至今无法动工清污维修此复。
公田镇政府
2018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