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星河国际小区的三个问题已收悉。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车位买卖问题
目前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地下停车位产权归属及出售、出租问题有如下规定:
1、《物权法》第74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2、《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建设的车位、车库,建设单位可以出售、出租或附赠给业主;出售或者出租车位、车库的,业主享有优先权。”
3、《岳阳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六条:“地下停车场停车位租金实行市场调节价格,车位产权所有人可根据成本自行定价,对停车位租金价格管理主要是明码标价”。
开发企业对业主出售按照规划设计未计容并交纳土地出让金的地下车位的行为是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
二、竣工验收问题
目前我局质安站尚未收到该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