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住在中南市场,小区居民生活用电一直都由小区物业代收,电价一直都是0.68元每度,高于0.588元每度的居民生活用电。根据省物价局湘价重【2006】97号文件规定,专用变压器供电在目录电价基础上按不超过6%加收损耗,公用变压器供电的不超过4%,严禁超标加价收费。物业收费严重不合法,每度多一毛多钱,一年每户平均多收一千多元,对普通居民负担不小,望有关部门管管。
其二,根据20012年7月12日,湖南省物价局下发《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供电企业要加快居民“一户一表”的改造工作,力争三年内完成,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然而三年时间早过,中南市场还没有改造,是谁之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