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月明朋友:
您好!您咨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问题已收悉,现经我委乡村振兴科工作人员核实处理后,回复如下:
《岳阳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2018-2020)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一号文件、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3年工作方案。“方案”制定依据是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方案”起草工作于2017年12月11日根据市长李爱武(时任市委副书记)在全市农民维权监管领导小组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正式启动,并于12月20日拿出了初稿。随后,由市委政研室牵头,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形成了征求意见稿。2017年12月下旬至2018年2月上旬,由市农委牵头,深入县市区召开有县、乡、村各级负责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村民代表和农村“五老”、乡贤等各方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全面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改,并根据中央一号文件进行完善,形成了“方案”(送审稿)。2018年2月23日,中共岳阳市委第七届第38次常委(扩大)会议原则通过了“方案”(送审稿),并予2018年2月24日以岳发﹝2018﹞5号文件印发。文件下发以来,各级各地结合工作实际,执行落实,初见成效。特别是以农村“空心房”整治为“先手棋”,打开乡村振兴突破口,坚持“拆、建、管”并重,受到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中国自然资源报》、湖南卫视等媒体多次报道了我市村民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居住条件、增加生产收入等增加获得感、提高幸福度的典型事例。
今后,我们将更加重视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特别是让更多公众尤其是农民、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让更多农民真真切切感受并享受到乡村振兴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热忱,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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