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信件后,我局立即派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与当事人余先生进行联系,了解情况如下:
余先生反映自己是一名五岁孩子的家长,孩子马上进入小学,但在他预选的小学(巴陵石化岳化第二小学)附近一百米左右,有一家大型网吧在装修,担心孩子入学后的成长环境受到影响,希望相关部门核查此事。
对于该问题,我局解释如下:该网吧的地址位于岳化二小附近培源酒楼旁,4月份我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展网吧巡查时发现该网吧正在装修,局分管领导、执法人员与该网吧负责人交谈过,并明确表示小学附近两百米以内是不允许设立娱乐场所的,希望其停止装修。但该网吧并未听取建议,仍在继续装修,鉴于此,我们也请示过市文广新局市场科,对于暂未营业的场所,我们没有处罚权。目前我局能采取的措施就是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对于设立条件不过关的,决不发放《同意筹建书》以及《网络经营许可证》,如果该网吧私自安装网线并营业,我局执法人员将会联合电信等执法部门对其进行查处,直至关停。
对于上述解释,当事人表示满意。
云溪区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