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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报陆城镇菜市场肉价垄断行为

领导好:    五一返回陆城镇亲戚家游玩,得知陆城镇的猪肉(肥瘦相间)价格15元左右一斤(陆城菜市场),同品质的肉价在隔壁的长练和道仁矶均为10元左右。初步了解如下:前年菜市场的肉价为几个猪肉摊贩分别出售形成竞争,价格随市场行情涨跌,后期摊贩们形成同盟,每天只让一个摊贩进行售卖猪肉,造成价格垄断(可现地走访调查)。

 这样产生几个问题:1.肉类和粮食等都是居民重要生活物资,区区几块钱看起来事小,实际涉及到关键的民生问题,间接影响到当地物价水平和居民幸福指数(对相关电话民调也可能产生影响),也对云溪区的猪肉监控价格产生了影响(数据不实)如图。
 2。涉嫌区域行业垄断经营(以下为行业垄断经营界定)。

1.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相关商品或其指定的经营者生产或销售的商品。

2.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或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及配件。

3.以检验商品质量、性能等为借口,限制用户、消费者购买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符合技术标准的商品。

4.对不接受其不合理要求的用户、消费者,或对被限制其竞争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拒绝、中断、拖延或削减供应相关商品或者加收费用。

5.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限定价格、限制商品生产或者销售数量、分割市场、联合抵制交易等垄断行为。

建议:根据其相关成本应与检测行情价格一致或与市场价格走势一致。如特殊肉类价格应该具备相关审批及商标。

附件1:uploadfiles/201805/20180516163226185.png

写 信 人:岳阳人
写信时间:2018-05-16 16:38:34
信件回复:

2018年5月18日,我局道仁矶工商所接到我局交办的市长信箱关于陆城镇菜市场肉价垄断行为的举报单后,所长周启金第一时间同举报人取得了联系,详细的询问了有关举报的情况。随后,周启金和该所副所长贺勇驾驶执法车赶往陆城镇菜市场周边走访了有关群众,在外围做了细致的了解工作。2018年5月21日周启金和贺勇同志与陆城镇菜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王主任取得了联系,一同前往市场的卖肉摊位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并认真细致的了解了有关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做以下说明:

陆城菜市场现有猪肉摊贩共五名,名单如下:姚国良、龚勇军、姚水保、姚东久、杨和平。这五人一共占用三个肉类摊位,实行轮流经营,其中姚国良一人单独经营一天,其它四人合伙经营四天。 经过询问这五名摊贩,其贩卖的猪肉都来自周边农户家中圈养的猪,猪肉品质合格,不存在贩卖病死猪的情况,根据淡旺季,屠户每天杀猪一头至两头不等。目前,菜市场猪肉价格为9至12元之间。

举报人举报五一期间陆城菜市场的猪肉价格(肥瘦相间)15元左右一斤,经过随机走访陆城镇经常买猪肉的几位老百姓,得知今年五一期间的猪肉价格(肥瘦相间)15元左右一斤属实,其中近一年来陆城镇菜市场的猪肉价格(肥瘦相间),根据淡旺季在10至17元每斤中波动。通过我们对周边道仁矶和长炼市场的了解和对比,发现猪肉价格相差不大,肉价随市场价格波动,没有发现肉价垄断的行为。

附:云溪区陆城镇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站情况说明一份

    
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云溪分局

2018年5月22日

回复部门:云溪区
回信时间:2018-05-24 16:32:41
满 意 度: 基本满意
再次反馈:
尊敬的工商云溪分局:1、您在回复中“五人一共占用三个肉类摊位,实行轮流经营,其中姚国良一人单独经营一天,其它四人合伙经营四天”,未明确回复每天是否只有一个摊位进行经营的事实?每天一个摊位而又是合伙的情况说明了什么问题不言而喻。 2、假设平时肉价(肥肉相间)为10元,节假日为15元涨价幅度为50%左右是否有扰乱市场价格或行情的情况,是否需要处警告或者相关较轻行政处罚? 3、根据肉价(肥肉相间)在淡旺季在10到17元间波动,云溪区畜牧水产局的价格监视最近10个月中(可查云溪区政府网每月发布)只有2018年1月(临近春节)每公斤15.49元。陆城菜市场能否说明淡旺季的猪肉价格实际情况? 4、其贩卖的猪肉为周边购买和自行宰杀是否符合2015年5月通过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贩卖猪肉需要检疫及屠宰生猪的规定。谢谢。民生无小事,职能部门应依法依理办事,让百姓实实在在得到应有的好处,习主席说该出出汗红红脸的应该出出汗红红脸。据了解陆城菜市场肉价目前确降到12元每斤左右(相信工商的功劳是有的),希望日后价格至少保持与区畜牧水产局所检测的价格不相上下。岳阳人也会持续关注。
再次回复:

网友“岳阳人”,您好:

您向我局咨询反映的四个问题已经收到,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与区发改局、区畜牧局等部门进行了咨询,现就您反映的四个问题答复如下:

1、市场从事猪肉销售的屠户为五名。由于陆城镇常住人口不多,猪肉销量不大,平时每天只能销售一头猪左右,不足以维系五户屠户的正常经营。五名屠户均系陆城镇周边农民,实行轮流经营,保证每天有两个肉摊经营,平时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调查五名屠户姚国良一人单独经营,其余四人合伙轮流经营,成本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这样市场上肉摊会出现有时候一个肉摊,有时候二个肉摊的情况。

2、您假设平时肉价(肥肉相间)为10元,节假日为15元涨价幅度为50%左右是否有扰乱市场价格或行情的情况,是否需要处警告或者相关较轻行政处罚。价格波动不属于工商部门管理,我们咨询了区发改局,他们答复不构成扰乱市场价格的情形。

3、您问询云溪区政府网每月发布的价格监视情况,能否说明淡旺季的猪肉价格是陆城菜市场实际情况,我们咨询了区发改局、畜牧局,畜牧局的答复是,他们只提供生猪的毛坯价,猪肉的市场价他们不负责提供。

4、您所涉及的贩卖的猪肉为周边购买和自行宰杀是否符合2015年5月通过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贩卖猪肉需要检疫及屠宰生猪的规定。我们咨询了区畜牧局,他们的答复是生猪定点屠宰只有云溪、路口两个屠宰场,陆城没有屠宰场,他们只对市场外的生猪屠宰进行监管,进入市场的生猪不进行监管,具体情况应由畜牧局答复。

以上四个问题,有三项不属于工商部门职责范围,我们只能将咨询相关部门后的情况答复予您。

在此,再次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云溪分局

2018年 5月30日

回复部门:云溪区
回信时间:2018-06-01 11:0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