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岳阳人”,您好:
您向我局咨询反映的四个问题已经收到,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与区发改局、区畜牧局等部门进行了咨询,现就您反映的四个问题答复如下:
1、市场从事猪肉销售的屠户为五名。由于陆城镇常住人口不多,猪肉销量不大,平时每天只能销售一头猪左右,不足以维系五户屠户的正常经营。五名屠户均系陆城镇周边农民,实行轮流经营,保证每天有两个肉摊经营,平时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调查五名屠户姚国良一人单独经营,其余四人合伙轮流经营,成本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这样市场上肉摊会出现有时候一个肉摊,有时候二个肉摊的情况。
2、您假设平时肉价(肥肉相间)为10元,节假日为15元涨价幅度为50%左右是否有扰乱市场价格或行情的情况,是否需要处警告或者相关较轻行政处罚。价格波动不属于工商部门管理,我们咨询了区发改局,他们答复不构成扰乱市场价格的情形。
3、您问询云溪区政府网每月发布的价格监视情况,能否说明淡旺季的猪肉价格是陆城菜市场实际情况,我们咨询了区发改局、畜牧局,畜牧局的答复是,他们只提供生猪的毛坯价,猪肉的市场价他们不负责提供。
4、您所涉及的贩卖的猪肉为周边购买和自行宰杀是否符合2015年5月通过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贩卖猪肉需要检疫及屠宰生猪的规定。我们咨询了区畜牧局,他们的答复是生猪定点屠宰只有云溪、路口两个屠宰场,陆城没有屠宰场,他们只对市场外的生猪屠宰进行监管,进入市场的生猪不进行监管,具体情况应由畜牧局答复。
以上四个问题,有三项不属于工商部门职责范围,我们只能将咨询相关部门后的情况答复予您。
在此,再次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云溪分局
2018年 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