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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甘毅 |
写信时间: | 2010-08-31 11:31:47 |
甘毅同志:
首先感谢您对洞庭湖大桥的关注和关心。您来信所反映的情况已悉,现将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1、洞庭湖大桥之所以没有设人行道,是由于大桥本身的设计原因造成的。建桥时,大桥是按全封闭式管理方式设计的,桥面是标准的双向四车道,本应禁止行人和非机动车辆上桥,但通车后,一直未能实现封闭管理,随着车流人流的不断增加,大桥安全畅通受到严重影响,在2005年7月6日准备实施封闭式管理,但遭到君山区当地村民的强烈反对,他们聚众堵桥,致使大桥交通中断达十余小时,最后考虑君山区群众出行的实际需要,市政府决定不再实现封闭管理。因整个桥面是按无人行道标准车道设计好了的,并无多余空间,所以目前无法专设人行道。
2、大桥目前限速为70km/h。大桥自建成通车之日起就设有限速标志,在大桥东西两端及中间均按相关标准制作了限速标志牌,共有五块,可能您没有注意到。
3、车辆的超速、压双黄线超车行驶均属司机的驾驶违法行为,我们无权管理,只有交警部门有权管理,我们将把您所讲的情况向交警部门反映,配合交警部门加强对驾驶违法行为的管理。
4、洞庭湖大桥取消收费后,随着市委、市政府跨湖融城战略的实施,大桥成了一座名符其实的城市桥梁,为此,市政府于2009年9月18日专门组织十四个职能部门召开了洞庭湖大桥安全联席会议,并形成决议,将洞庭湖大桥作为城市桥梁来管理,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其中交通安全管理,包括桥梁上所有的交通安全标志、标牌、设施等均明确由交警部门负责,您提出的设立测速装置和双黄线中加设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议很好,我们也多次向交警部门提过此建议,但一直没有落实,我们将继续向政府和交警部门反映,尽快落实。
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给予大桥关心和支持,多提宝贵意见。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日
回复部门: | 市大桥养护中心 |
回信时间: | 2010-10-13 16:14:00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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