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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下岗工 |
写信时间: | 2010-10-11 14:52:25 |
关于市长信箱201010110111756号信件办理
情况的报告
市长信箱办:
你办转来岳阳楼区所属企业下岗职工向市长信箱提交的《我们为什么没有2010年的补贴》信访件于2010年10月11日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委派专人到岳阳楼区人事劳动局、区劳动就业服务局调查了解情况,并与楼区相关部门研究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于今年7月通过《岳阳晚报》等媒体发布:市本级持《再就业优惠证》的灵活就业人员2010年元月1日前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期满3年、2010年未实现稳定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保缴费的对象,可享受延长一年社保补贴政策。岳阳楼区同样适用此政策,由于岳阳楼区目前正在办理的是享受社保补贴未满3年或符合条件但从未享受社保补贴的这部分人员的补贴手续,因此,对符合享受社保补贴延长一年政策的灵活就业人员,将统一在2011年收集资料后进行审批。
10月15日,岳阳楼区人事劳动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信访人解释了有关延后办理的政策及办理程序,其本人对我们所作的工作表示感谢和理解。
岳阳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六日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回信时间: | 2010-10-22 09:04:00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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