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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 刘红宇 |
写信时间: | 2010-09-21 15:41:28 |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所求助的问题如下:
收到您的求助后,我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迅速将信件转白石岭分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要求尽快查实解决。白石岭分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立即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经调查:您于1997年被岳阳市农校录取,同年将户口由村里迁出,由于毕业后本人一直在外打工,2007年前往学校办理迁户手续时才发现本人在学校的户口已无记录,而西塘派出所也没有户籍信息。于是,您于2009年向村组申报了补录户口材料,由于本人未能提供补录户口的原始依据,材料中仅提供本人的申请、村组证明、学校证明等资料,所以无法按照正常程序办理。村组便将材料放入到2010年开发区集中办理的无户口人员名单中进行补录。
现您的户口已经通过我支队审批补录上了。现在您可以前往西塘派出所领取户口本。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回信时间: | 2010-10-14 16:50:00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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