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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出生医学证明更换
来信人: 湘疆
来信时间: 2017-08-11 00:32:47
内容:

尊敬的市领导:

我是一名现役军人,我家小孩于2002年在临湘市妇幼保健院出生的时,军人尚未办理军人身份证,所以给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上父亲一栏证件号码空缺,爱人身份证号码为第一代身份证号码(15位号码)。爱人和孩子现在随军到外省。请问我家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更换在哪里办理?是否必须在原来孩子出生的医院(临湘市妇幼保健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更换需要哪些材料?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卫健委
回复时间: 2017-08-11 15:22:27
回复内容:

湘疆:

您好!您关于“军人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更换”信函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湖南省卫生厅妇社处关于印发《湖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的第六章的第四十七条第八项的规定,可以给予换发《出生医学证明》。

二、请携带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原军官证已作废,必须原部队相关部门提供证明军官证号与身份证号属于同一个人的书面证明),原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填写《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新生儿父母的《亲子关系声明》,以便换发《出生医学证明》。

感谢您的来信!

再次反馈: 谢谢岳阳市卫计委领导及时耐心的解答,为您的认真负责点赞!
再次回复:

湘疆: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卫生计生事业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再次回复部门: 市卫健委
再次回复时间: 2017-08-14 09: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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