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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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生育证办理 |
来信人: | 谭先生 |
来信时间: | 2016-09-05 12:40:48 |
内容: |
您好,关于生育证的办理几点咨询 1、我户口是衡阳市农村户口 2、我现在买房在岳阳市新辉华府 3、已在岳阳办理了居住证 我想请问一下,办理生育证的具体流程,谢谢! |
回复部门: | 市卫健委 |
回复时间: | 2016-09-12 10:05:29 |
回复内容: |
谭先生:您好!我委基层指导科工作人员一直拨打您的电话,无法接通。关于您咨询的生育证办理流程,已通过您的电子邮箱具体告知您,请您注意查看。如再有疑问请咨询市卫计委基层指导科,电话:8206035 生育证办理: 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夫妻,可在生育前选择在夫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地、现居住地或从业地村(居)民委员会进行生育服务登记,受理单位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发放生育服务证。办理生育服务证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结婚证; (二)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2寸免冠近照2张。 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生育服务登记程序: (一)村级登记。办理登记的夫妻在村(居)民委员会填写生育服务登记表,即完成生育服务登记。 (二)乡级发证。群众需要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对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乡镇(街道)免费发放;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不予发放的理由。 (三)证件送达。生育服务证由村专干送达,申请人也可直接从乡镇(街道)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