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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女员工分娩胎儿死亡,产假休多久? |
来信人: | 陈先生 |
来信时间: | 2016-07-28 15:52:18 |
内容: |
请问,我单位有女员工分娩后胎儿死亡,这种情况,她的产假可以休多久? 是按照怀孕满4个月流产,休42天,还是按照最新的政策,休158天,烦请答复,谢谢! |
回复部门: | 市卫健委 |
回复时间: | 2016-08-01 10:33:49 |
回复内容: |
陈先生:您好!我委法制科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您联系,你单位女员工分娩后胎儿死亡的情况,视为正常生产,享受正常生产产假。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版)》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可以享受产假158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