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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孩子已经23岁了,一直未领到独生子女证及得到相应的补助,现在是否可以申领与要回补助? |
来信人: | 易勇 |
来信时间: | 2016-06-22 16:37:23 |
内容: |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华容县东山镇荷叶村十组村民,育有一子于1993年出生,因我夫妻一直在外务工至今,以前只听说政府有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有相关的优待政策,如颁发《独生生子女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相关的奖励与补助等。但自孩子出生至今,没有得到其中一项。请问:现在我是否可以申领两证及要求相关部门补发相关的奖励与补助?如可申领应该找哪个部门?恳请回复。 此致, 敬礼! 易勇 2016年6月22日 |
回复部门: | 市卫健委 |
回复时间: | 2016-06-23 08:42:01 |
回复内容: |
易勇先生:您好!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已与您电话沟通。有关情况答复如下:随着国家全面放开二孩,从2016年1月1月1日起,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5年12月31日以前的独生子女家庭,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规定,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奖励政策,之前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遗失的,可到原办证机构核实后办理遗失证明,没有办理过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由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出具生育(收养)子女状况证明,凭证明享受相关待遇。像您这种情况,夫妻年满60周岁(哪一方满60周岁哪一方就开始享受,到年龄请您及时向乡镇卫生计生办申请)即可享受农村独生子女奖扶政策(目前标准为每人每年960元)。2015年12月31日以前的独生子女家庭,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5至2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谢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支持! |
再次反馈: | 谢谢,回复的比较具体。 |
再次回复: |
祝您全家幸福!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大力支持! |
再次回复部门: | 市卫健委 |
再次回复时间: | 2016-06-24 11:17:42 |